从前有一位老人,膝下有三个儿子。老人临死的时候,把三个儿子叫到身边,叮嘱他们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并且把自己珍藏的一把名叫“桑珠日尺”的如意宝刀,留给大儿子;把一块闪闪发光的黄金,留给二儿子;同时把十一只名叫“顿结巴青”的山羊和绵羊,留给了心爱的小儿子。接着,就闭上眼睛离开了人间。
有一天,兄弟三人看到河里有一条大鱼。老大说:“鱼的命根子在头上,应当砸它的头!”老二说:“不对!鱼的命根子在腰上,应当刺它的腰!”老三说:“你们俩都错了!鱼的命根子在尾巴上,应当砍它的尾巴。”三兄弟为了怎样杀死这条鱼,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最后一状告到宗本那里,请宗本判决。
晚上,老大躺在垫子上,怎么也睡不着,他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半夜把祖传的如意宝刀送到宗本手里,请宗本在判决时同意他的主张,宗本连忙点头答应:“那当然!”同样,老二送去贵重的黄金,老三送去稀罕的山羊和绵羊,要求宗本替自己说话,宗本都爽快地作了承诺。
过了三天,判决的日子到了。兄弟三个走进公堂的时候,还各自用巧妙的隐语提醒宗本,不要忘了自己的贿赂。老大朝宗本作了一个揖,高声念道:“宝刀插在鞘里,不怕任何敌人。宗本大人,鱼的命根子只能在头上呀!”老二进来时也说:“黄金理在地下,光芒射上天空。宗本大人,鱼的命根子只能在腰上呀!”小弟弟的意思更清白:“羊儿逃过深山,脚印留在平川。宗本大人,鱼的命根子如果不在尾巴上,我是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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