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双十一临近,不少商品会先悄悄提价,等大促开始再挂出五折优惠、全年最低的醒目标签,消费者以为捡了便宜,实际到手价和平时相差无几,有的甚至比平时更贵。中国消费者协会多年的价格监测显示,一些商家的促销价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可能是全年最贵,这就是典型的先涨后降套路。
商家折价、减价并不是想标多少就标多少。市场监管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前七日没有交易的,以促销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也就是说,一件商品前几天刚卖过一百元,促销时却标出原价两百元再打五折,这样的折价已经违规。《价格法》第十四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市场监管总局近年发布的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中,进一步要求平台和商家不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比价。若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价款三倍的赔偿,增加赔偿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最稳妥的办法是提前准备。把心仪商品提前加入购物车并持续关注价格走势,利用购物软件自带的历史价格功能或第三方比价工具查看近几个月的价格曲线,别只盯着促销当天的划线价。下单前翻一翻自己在这个店的历史订单,很多日用品在活动前一个月反而更便宜。算价格时要按最终到手价计算,把满减、优惠券、红包全部叠加进去,再和平时价对比,而不是只看打了多少折。
促销页面截图、订单信息、与客服的聊天记录是维权的关键证据,看到低价宣传时先截图再下单。发现先涨后降后,可以先与商家协商退差价,协商不成向平台投诉,平台处理无果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价格违法行为。
误区一是把划线价当成原价,划线价可能从未真实成交过,只看折扣力度容易吃亏。误区二是觉得隔了十几天就没法维权,七日最低成交价是认定折价基准的规则,商家的欺诈行为本身仍可依法追责,不要轻易放弃。误区三是迷信大促,囤高频消耗品前先对照历史订单价,平时价格未必更贵。
一句话总结:促销价未必真优惠,提前比价、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才是理性剁手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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