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并非直接根据普选票投票结果产生,而是采用选举人团制度:选民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中选择,还要选出代表各州的总计538名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这些选举人根据所在州的选举结果,将选举人票给特定的总统候选人。
每个州的选举人与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对应100个参议员席位和435个众议院席位,另外还有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每个州拥有2个参议员席位,每个州的众议员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
除了内布拉斯加州和缅因州,美国绝大部分州实行“赢者通吃”原则,即赢得该州相对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票。在总计538张选举人票中,获得至少270张就将赢得大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