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而对于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小车和大中型客货车。小车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倒车入库、坡道起步和定点停车、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五项必考。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内容则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
如果考生在科目二考试中不合格,可以进行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将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应在十天后预约。如果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