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会处以扣12分的处罚。这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当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待考试合格后,才会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详细记录车辆和车辆所有人的信息。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注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并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本法另有规定,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