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驾后的记分周期仍然按照初次领证的日期计算。增驾后的实习期和记分周期是单独计算的,一个记分周期为12分。
记分周期的计算方式为:初次领证日期加上12个月,不按照自然年或增驾日期计算。例如,如果在2018年12月18日领取驾驶证,则记分周期为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8日,然后重新开始新一轮记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已经缴纳的罚款将被记分消除,如果还有未缴纳的罚款,则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关于增驾实习期,初次领证的实习期从初次领证日期开始计算,而增驾车型的实习期则从车管部门核发新证之日起算,因此增驾的实习期和驾驶证记分周期可能会出现时间差。
以一个驾照为例,初次领证日期为2007年6月13日,6年后换发的有效期为10年的驾照,通过副页上的记录:增驾D,实习期至2014年10月14日,可以推断出三轮摩托车驾照发放日期为2013年10月14日。
增驾是在已经取得一个驾驶证的基础上增加另一种准驾车型,而不是增加一本驾驶证。因此,C1D的驾照仍然只有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除,驾驶证将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已缴纳的罚款将被记分清除;如果还有未缴纳的罚款,则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除了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需要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除,驾驶证将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