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天高速路上,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需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距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此外,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能见度小于200米,需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