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贬值损失法院是否支持?
车辆贬值损失在法院一般不被支持,但是法院会支持新车贬值损失。
那么,为什么法院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呢?
首先,车辆的贬值损失较难认定。例如轻微的刮蹭损伤,经过修理后可以完全恢复。车灯、保险杠、车门等损坏后通过更换,不仅没有贬值,反而会增值。
其次,车辆的贬值损失是间接损失。车辆的贬值损失是车辆修复后价值与未遭受损害前的价值比较后的差额,这种差额只有在交易过程中才会产生,若不进行交易,就不存在损失。
最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针对受损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是修复车辆至正常使用状态即可,即只赔偿车辆的修理费,不赔偿贬值损失。
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会支持车辆贬值损失呢?
根据《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