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检,其交通强制保险仍然有效,但商业险将失效。这是因为商业险,如第三者责任险,通常将保险车辆未持有有效行驶证件列为免责条款。所以,如果车辆年检过期一个月并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会负责赔偿,而商业险则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然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