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盗抢险赔偿范围是哪些?
机动车盗抢险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被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或被抢劫,导致被保险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车辆被盗抢三个月后仍未找到,保险人将按照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 保险车辆的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但未构成全车被盗,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 整个保险车辆被盗后,经公安部门立案,在三个月以上仍未找到,或发现车辆已遭破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这种因全车被盗抢而造成的损失也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条款予以相应的赔付。
4.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三个月以上,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取得车权益转让书后,可按规定予以赔偿。当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车辆实际价值时,按实际价值给予赔偿;当保险金额低于车辆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予以赔偿。
5. 若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公安部门将被盗抢车辆查获,可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并撤销其权益转让书,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该车所有权归保险公司。
6. 如果车辆被盗抢是由于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对车辆管理不善所致,因其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将免赔20%。
7. 盗抢险的保险费为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到30%,即盗抢保险费=(车辆损失险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X费率)X20%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