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机动车最多能使用3本驾照,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记录周期为1年,即1年内只能使用这3本驾照,而非终身使用。此外,一个人最多可以同时绑定3辆非本人的车辆,每本驾照最多只能给3辆车消分,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将被“拉黑锁死”,并接受调查。同时,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非本人车辆的数目不能超过5辆。这些规定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中的记分规定而来。具体来说,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