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如果未按规定悬挂标志或携带证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所以,汽车年审标志是必须贴在车上的。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想要更新年审标志,需要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处理完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并提交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将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