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挂靠公司货车公司不给提档,车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以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处理;其次,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依法提供提档服务。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在申请转移登记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外,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