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险改车牌号码的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这些情况下,保险不改车牌号码。
其次,如果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需要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具体来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