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证被扣留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在十五日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驾驶证将被吊销。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况:
1. 如果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需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罚,他们可以先扣留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如果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驾驶证,并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经过教育和重新考试后,如果考试合格,驾驶证将被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