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车辆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车辆管理所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2. 车辆管理所的机动车挡案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身份证明
5.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并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挡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在申请机动车转入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挡案,并交验机动车。如果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挡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明是指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