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考试一旦通过,其有效期为三年。
这意味着驾驶考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也是三年,考生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科目二的考试。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完成所有考试,那么已经通过的科目一成绩将会作废。
当考生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增加准驾车型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车管所会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考试合格证明。然后考生需要在接下来的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每次都有补考的机会。但是,如果补考还是不合格,就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重新申请该科目的考试。
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是在上一科目合格后的第20天。在驾驶技能准考证的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次数都有限制,各自不能超过五次,即各自最多有10次考试机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还是不合格,那么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将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