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车辆年检过期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1. 填写完整的《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此表需由公车单位被委托人签字(如适用)或私家车主本人签字;
2. 提供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确保您的车辆在保险期限内;
3.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车船税纳税证明复印件或免税证明。若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已注明已纳税信息,则无需再提供纳税证明;
4. 出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证明您的车辆已通过安全技术检验;
5. 携带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以便核对车辆信息;
6. 如是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况,还需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 若代理人代为办理,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请确保所携带的资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