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车上高架的处罚标准:
自2002年12月16日起,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限行措施。这项限行措施在实施13年后进行了调整,现在为周一至周五7:00-10:00和16:00-19:00,高架快速路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出租车及实习期驾驶人小客车通行。
如果外牌车辆在限行时段内上高架,驾驶员应该做好预判,避免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已经进入高架,应该选择最近的匝道口下高架。
遮挡外牌上高架的处罚规定是,无论是在高架或地面道路,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都将一次性记12分。而外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上高架将处以“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对于外牌车辆在匝道口“排队”等放行的情况,交警会现场劝阻,如果不听劝阻,将会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