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车辆造成他人意外伤亡、财产损失等。
与商业险相比,交强险有以下几点不同:
1.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商业险则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
2.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而商业险不具备此特性。
4.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5.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购买时需要搞清分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