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摇号资格的开始时间是在2010年12月23日。当时,为了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该规定经过北京市政府的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根据规定,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但需办理指标证明文件,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除外。同时,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此外,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不得转让,且在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