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应当负全责。首先,道路是在村路口的附近,且没有斑马线、信号灯等指示标记,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其次,肇事者应遵守交通法规,遇有行人过马路,应减速慢行,特别是对于行动迟缓的老年人,更要仔细观察并提前采取避让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然而,肇事者违反了《道交法》规定,没有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减速避让行人,超速行驶或注意力不集中,从而酿成了事故。此外,肇事者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上路,本身就违法。虽然无牌照与事故本身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仍然存在内在联系。如果守法不去驾驶无牌车,也不可能发生事故。最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责任认定,仅凭空想象难以做出正确判断。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行人享有路权。只要行人不是和机动车辆抢道通行或横穿马路,机动车就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