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电动车撞人骨折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必要的营养费和后期恢复治理的费用。如果造成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肇事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发生电动车撞人骨折事故,应当先进行责任认定。如果您是全责,可以要求对方做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电动车撞人骨折的赔偿范围在1~2万元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协商。如果对方要求赔偿6.6万元,而只是轻微骨折,这个要价是不合理的。建议您先核实对方的诊断证明,并与对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