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交通部的政策规定,4.2米蓝牌货车在载重量不超过18吨的情况下是允许上高速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车辆的实际载重还需符合行驶证上标明的载重质量。所有货车在进入高速前都必须经过称重检测,一旦发现违法超限超载的情况,将被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对于超载的货车,管理部门有明确的处理措施。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需要就近选择卸载场卸载超载货物,以消除违法行为。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货车的超限不仅从车货总质量来判断,还包括车货的外廓尺寸。
例如,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或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的货物运输车辆,都将被视为超限。
此外,对于超载的货车还有具体的处罚办法。如果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一次会被扣6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但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对于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而如果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罚款金额将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