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时,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有五次考试机会。具体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等。考试顺序依次为科目一(理论)、科目二(场地驾驶)和科目三(道路驾驶及安全文明驾驶)。在考试过程中,若前一科目不及格,后续科目将不再进行。每个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若两次均未通过,则本次考试结束。考生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内可支付补考费用并重新学习,然后再次参加考试。补考费用因地区而异。考生需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的三年内通过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否则已考内容将作废,需重新报名从科目一开始考试。根据最新规定,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有五次考试机会。若五次机会内不能通过考试,则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