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光灯是夜间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应该开启的车灯。近光灯的照射范围大约为160度,照射距离较短,且聚光度无法调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当使用近光灯。此外,当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也应使用近光灯。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