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可以进行贴膜改色,但需要在贴膜改色后进行登记备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果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并可能扣押车辆,要求改回原来车身的颜色。
若要申请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需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颜色变化面积不超过百分之30,不需要去进行变更登记。若超过30%,则需要备案存档,并在车辆改色后的10日内进行登记。
在准备机动车换色前,需先咨询车辆管理所,确认是否允许使用贴膜的方式改变车辆颜色。若地区不支持这种方式,只能将车膜全部撕下,恢复车辆原有颜色。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主可以先更换车辆颜色、装大包围、更换发动机等,再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若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标志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