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此时,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需要参加考试。如果考试通过,记分将被清除,驾驶证将被归还;如果考试不合格,则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驾驶人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前提是在考试通过且处理完驾驶证的违章的情况下,才能归还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