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管理办法》的规定,当驾驶者未能按照交通规则进行会车,或者在特定道路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地方不按规定倒车、掉头时,会被扣除1分作为记分处罚。
为了确保会车过程的安全与顺畅,驾驶者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1.会车时应靠右行驶并减速,确保与对向车辆及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2.在遇到有障碍物的路面时,应优先让无障碍物的一方先行。但若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区域,而无障碍的一方尚未进入,则有障碍的一方有权先行离开。
3.在狭窄的斜坡上会车时,通常应让处于上坡位置的车辆先行。然而,若下坡的车辆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车辆尚未开始上坡,则下坡的车辆具有先行权。
4.在狭窄的山路会车时,应让不靠近山体的一方先行,以确保安全。
5.夜间会车时,驾驶者应在距对向车辆150米处切换至近光灯。此外,在窄路、窄桥或行车道上会车时,也应使用近光灯以确保双方驾驶者的视线清晰。
了解并遵守会车时的交通标志也很重要。会车标志中的向上箭头代表自己,若自己的箭头较大(通常为黑色或白色),则表示自己在会车时具有先行权;若自己的箭头较小(通常为红色),则表示需要让对方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