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行车道上是不可以右转的,只有在道路有标线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标线的导线行驶。如果地面上没有直行道标志的车道,在红绿灯是直行状态时,是不允许右转的。但是,在红绿灯是绿色圆灯的状态下,不妨碍行人的前提下,是可以允许右转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按照以下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在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并在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时开启近光灯。
4.当遇到放行信号时,应依次通过。
5.当遇到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如果没有停止线,则应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时,如果遇到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应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