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将被扣除9分,并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也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除了遮挡号牌外,还有其他行为也会被扣除分数,具体扣分情况请参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