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摩托车逆行超车与对向车相撞的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认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摩托车逆行,而小车正常行驶且没有其他过错,摩托车驾驶员将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
(一)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他将承担全部责任;
(二)如果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根据他们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如果各方都没有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规定,如果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事故后逃逸;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如果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但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如果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二项情形,不予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