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皮卡车限行范围的问题,以下是详细说明:
根据法律分析,核定质量1000千克以下的载货汽车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而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则全天24小时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行驶。此外,以上车辆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峣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限制。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分道通行。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