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无证报废手续办理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公安机关会于受理当日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需要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需要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逐车登记,确保不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其中,“五大总成”包括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也不能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