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州市车牌的外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有稳定的住所,这包括多种情形,如本市户籍、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足一定居住和社保缴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等;(二)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三)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的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中处于“注销”或“被盗抢”状态;(四) 不具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五) 不具备申领更新指标的资格;(六) 在过去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通过摇号获得的增量指标。
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有特别说明:在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纳时限会计算到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的医保时限不计入累计时限,且重复参保的时间段不会重复计算。
广州市对中小客车总量进行调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审核职责和时限。各部门在收到申请人信息后,应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3日,指标管理机构会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