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海新能源二手车过户政策,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 专用牌照额度自启用之日起满3年。
2. 二手车受让人与购买新车消费者必须具备同样的要求,并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3. 二手车受让人为个人的,须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经本市相关部门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向二手车受让人发放确认凭证,受让人凭确认凭证和相关材料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转让、变更后,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二手车受让人将无法取得免费专用牌照。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第十二条。需要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发生转让、变更时,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二手车受让人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有关要求,并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2. 二手车受让人为个人的,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发放确认凭证。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新能源汽车发生转让、变更后,专用牌照额度将自动作废。
以上是对上海新能源二手车过户政策的法律分析和要求。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为您的购车决策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