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区间测速超过限速标准就算作超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因此,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需要严格遵守限速标准。
对于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