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限速100km/h的情况下,任何超过这个速度的行驶都被视为超速,但并非所有超速行为都会被直接判定为违章。根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若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即车速在110km/h以下,通常只会收到警告而不会被处罚。
然而,当超速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被认定为违章并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来说,如果驾驶非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会被记6分。更严重的超速行为,如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则会被记12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了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限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对于不同类型的车辆,也有不同的速度限制,例如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还需要注意车道的最低车速限制。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当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