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改色后,如果没有进行备案,将会面临警告以及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如果车辆改色超过了整车的30%,则在车辆变更后的10天内,车主需要向车管所提交变更申请,填写车辆的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供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以及车辆登记证书。车管所会对车辆进行检验,申请通过后就可以备案并领取新的行驶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型客车的车身或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放大的牌号不清晰;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让登记;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八)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变更备案。
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
(二)更换发动机;
(三)更换车身或车架;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对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车主应在变更后10天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