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会车时应该使用近光灯。当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应该在与对方来车相距150米左右时,自觉将灯光改为近光,并降低车速。切勿近距离使用远光灯,以免对方的眼睛被强光照射,无法看清路面。夜间驾驶时,如果被强光照射,视力恢复正常最快需要5秒钟,这期间很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远光灯只有在没有灯光照明的公路上使用,近距离跟车时不得使用。同时,在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也不宜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当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在夜间以55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时,发现情况立即踩制动,停车距离正好30米。因此,夜间行车一定要控制车速。在平坦宽阔、视线良好的道路上使用远光灯时,车速可适当加快;而在会车又遇上路面不平或转弯或桥梁或窄路或交叉路口等复杂情况时应减速慢行,车速一般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必须打开近光灯:在天黑没有路灯的地段开车以及在傍晚天色较暗或黎明曙光初现时开车,都必须打开近光灯;如果赶上大雾、下雪或大雨天气,视线受阴,那么即使在白天也必须打开近光灯;在一些路段虽然有照明设备,但亮度不够,这时也应该打开近光灯。
近光灯的照射距离约有30-40米左右。根据实验得知:夜间以55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时,发现情况立即踩制动,停车距离正好30米。因此,在会车时,一定要注意使用近光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