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载人规定是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其地方实际状况来制定的。这些规定主要涉及到电动车以及其他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等载物的具体尺寸限制。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指引,非机动车载物需严格按规定执行:
- 对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的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两边都不得超过车把0.15米,前端不能超出车轮,后端则不能超过车身0.3米。
- 三轮车和人力车载物的高度限制为地面起2米以内,宽度左右均不可超出车身0.2米,长度则不得超出车身1米。
- 畜力车载物的高度上限是地面起2.5米,宽度同样左右不可超出车身0.2米,长度方面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允许超出车身1米。
至于自行车载人的具体规定,这也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来细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