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机动车是指私自将不同汽车的零部件拼凑组装成一辆机动车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关于汽车生产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如果驾驶人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并对该机动车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后给予口头警告即可。
总之,拼装机动车是一种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需要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