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货车的使用年限因车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以下是不同类型的货车的使用年限:
1. 三轮汽车以及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
2. 装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和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
3.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
4.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5.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
6. 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7. 全挂车和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
8. 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
9. 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注意:以上内容仅适用于货车,其他类型的机动车使用年限可能与上述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