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小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进行审验。
首先,如果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并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驾驶证未被吊销,那么他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主动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审验。其次,当驾驶人的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需要换证时,也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以确保驾驶资格的有效性。
关于更换驾驶证的办理地点,驾驶人可以选择前往车管所进行办理。具体来说,无论是到驾驶证的核发地还是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都是可以的。在驾驶证到期前的九十天之内,驾驶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这样,就能确保驾驶证的及时更新,保障驾驶人的合法驾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