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无法规避车船税,这是根据车船税法规定的。车船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同时在机动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检验手续时也需要及时完成车船税的缴纳。
车辆缴纳的车船税是指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去相关的部门缴纳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二条规定,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该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该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车船税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0升以下排量的车辆需缴纳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排量的车辆需缴纳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排量的车辆需缴纳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排量的车辆需缴纳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排量的车辆需缴纳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排量的车辆需缴纳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至3600元的车辆需缴纳3600元至5400元。
因此,大排量车辆无法规避车船税,需要按照车船税法规定及时缴纳车船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