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时,我们应该打左转向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在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这样做是为了提醒前方车辆,表示我们有超车意图。在超车后,我们需要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然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然而,在实际驾驶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如果前方车辆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者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或者前方车辆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或者行驶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地方,我们都不应该超车。
超车时打左转向灯,不仅仅是为了提醒前方车辆,更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我们应该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超车后,及时驶回原车道,避免发生危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