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泥泞道路上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其中还包括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此外,当遇到其他恶劣天气条件如雾、雨、雪、沙尘、冰雹等时,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机动车行驶速度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行车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对于高速公路行驶,也有限速规定。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而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驾驶者在低能见度情况下能够保证自身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