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行驶证需要准备的手续包括:
1. 填写完整的《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
3. 一张补领行车证所需的车辆照片;
4. 如同时申请补领两面牌照,还需提供由所辖区或丢失地派出所出具的丢失证明;
5. 对于单位车辆,还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在费用方面,补办行驶证需支付工本费15元,这是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申请人需自备车辆照片,并准备最后一次年检的收费收据和车辆登记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果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前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在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审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号牌,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或换发新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保持不变。在补发或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还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注意的是,补领或换领机动车号牌后,原机动车号牌将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