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通过窄路窄桥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这是为了避免对相对方向来车造成干扰。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并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使用近光灯。
远光灯的使用需要谨慎。一般情况下,汽车远光灯适用于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例如在光线较暗的国道或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使用。但是,在对向车相距150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以避免妨碍对面驾驶员的视线。如果对方不改变近光灯,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变换远、近光灯的方法来示意,如果对方仍不改变,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