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可以提前30天扣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提前审证,而要在扣分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也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是,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那么可以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因此,驾照扣分的具体时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如果只是普通驾照,需要在扣分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则可以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提前审证。